低值易耗品包括哪些内容
低值易耗品包括:通用工具、专用工具、替换件、周转材料、管理用具、劳动用具、劳动用品。
1、通用工具
指那些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,包括:刀具、量具、模具、夹具等,它们在生产和实验过程中相当重要。
2、专用工具
针对特定工作场合而设计的工具,如财会电动装订机、水电工专用电动打孔机等。
3、替换件
在制造不同产品时需要更换使用的易损耗品,例如:轧钢用的轧辊、浇铸钢锭用的钢锭模等。
4、周转材料
多次使用的物品,如建筑业的紧固件、脚手架用材等。
5、管理用具
包括家具用具及办公用具,如桌椅、书架、文件柜、保险柜、打印机、扫描仪、DVD、稳压器、电暖器等。
6、劳动用品
发给工人作为劳动保护用的工作服、工作鞋、安全带等。
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、2000元以下,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,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。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,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,在使用时也需维修,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。由于它价值低,使用期限短,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,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。
低值易耗品包括哪些
低值易耗品包括:
1、通用工具。通用的刀具、量具、模具、夹具等工具以及各种辅助工具,如扳手、千斤顶等。
2、专用工具。具有特定用途的工具,如专用模具、财会电动装订机、水电工专用电动打孔机等。
3、替换件。容易磨损或为制造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,如轧钢用的轧辊、浇铸钢锭用的钢锭模等。
4、周转材料。多次使用的物品,如建筑业的紧固件、脚手架用材。
5、管理用具。各种家具用具及办公用具,如桌椅、书架、文件柜、保险柜、打印机、扫描仪、DVD、稳压器、电暖器等。
6、劳动用品。发给工人作为劳动保护用的工作服、工作鞋、安全带等。
7、其他低值易耗品。
低值易耗品的管理:
低值易耗品可根据各公司的不同情况进行管理,下面是进行管理中的一些要点,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灵活的选用:
1、低值易耗品领用应有领用单。
2、低值易耗品应分类别进行管理,则管理时应根据类别不同,建立合适的分类编码体系。
3、低值易耗品的领用,根据核算的具体要求,可分部门或分项目、分产品进行核算,在领用时要明确领用的具体用途。
4、低值易耗品较多的单位,可以借助小型进销存软件或用excel建立数据库,进行辅助管理,从而降低日常的统计工作量。
5、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记账应分开,保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,不定期进行盘点对账。
低值易耗品主要包含什么内容
低值易耗品可以理解为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工具、管理用具、玻璃器皿等,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、分期摊销法、五五摊销法。那么低值易耗品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?
低值易耗品的内容
一是按低值易耗品的用途,划分为:
(1)通用工具。通用的刀具、量具、模具、夹具等工具以及各种辅助工具,如扳手、千斤顶等。
(2)专用工具。具有特定用途的工具,如专用模具、财会电动装订机、水电工专用电动打孔机等。
(3)替换件。容易磨损或为制造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,如轧钢用的轧辊、浇铸钢锭用的钢锭模等。
(4)周转材料。多次使用的物品,如建筑业的紧固件、脚手架用材。
(5)管理用具。各种家具用具及办公用具,如桌椅、书架、文件柜、保险柜、打印机、扫描仪、DVD、稳压器、电暖器等。
(6)劳动用品,发给工人作为劳动保护用的工作服、工作鞋、安全带等。
(7)其他低值易耗品。
二是按低值易耗品的性质,划分为:
(1)电器类。
(2)木器类。
(3)玻璃器皿。
(4)铁器五金类。
(5)纺织品。
(6)非机动车。
(7)其他低值易耗品。
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区别
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,如工具、管理用具、玻璃器皿、劳动保护用品,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。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,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,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不变。
周转材料,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、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,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。
周转材料包含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。实践中,一般是以是否需要继续安装才能发挥其作用作为两者区分的标准。低值易耗品一般是指工具、管理用具、玻璃器皿等,它们不需要继续安装就能发挥作用,比如钳子,拿来就能使用。而周转材料主要是指钢模、木模板、脚手架等。它们都需要进行安装后才能发挥作用。如脚手架需要用卡扣安装搭建后才能使用。
低值易耗品属于什么科目?
低值易耗品属于资产类科目。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,企业应当设置“周转材料——低值易耗品”科目,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,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,期末余额在借方,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。
什么是低值易耗品
根据我国会计惯例,低值易耗品一般是指企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或单位价值在800元(不含800元)以下的物品作为,自然这个数字可以企业自主调整了,一般不应低于200.但是商业企业的下列物品不论使用年限长短和单位价值大小,均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:
苫布(包括篷布、油布、塑料布)、熏蒸布、枕木(包括垫木、垛架)、水泥条(墩)、风车、跳板、生猪车架、劳动役畜、各种非机动车(包括大车、手推车、三轮车、板车)、磅秤(不包括地磅)、五立方米以下的酒罐、腌制池、灭火机、七千瓦以下的电动机、消防泵、地毯、货架、柜台、电子秤、收款机等。
工业企业由于工艺问题,不可能举例,一般都是由主管部门制定低值易耗品目录,一般都如下分类:
(一)维护用工具性仪器仪表;
(二)小型机械及通信用具;
(三)业务专用品;
(四)小型车辆及运输用具;
(五)家具用品;
(六)电器用品;
(七)五金工具;
(八)衡器及计算器;
(九)劳动保护用品;
(十)杂项用品。
上述低值易耗品按其价值大小和管理上的需要,可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种。
甲种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固定资产的物品。
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、500元以上的物品。
丙种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物品。